问题 | 工程建筑结算后欠款如何处理? |
释义 | 已结算工程后欠钱不还的,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同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主张逾期支付的利息。 法律分析 已结算工程后欠钱不还的,承包人可以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同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主张逾期支付的利息。 拓展延伸 承包人催告发包人还欠款的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停止施工: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暂停施工的期限应当与发包人逾期支付的价款数额相适应。 2.提交解除合同: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通知监理人,解除合同的期限应当与发包人逾期支付的价款数额相适应。 3.申请仲裁:承包人可以请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以申请仲裁。 4.诉讼解决:承包人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发包人欠款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承包人有权采取停止施工、请求解除合同或申请仲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承包人应该在采取相应措施前,确保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施工工作,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发包人欠款事实。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已结算工程后欠钱不还的承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果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受偿。此外,承包人还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主张逾期支付的利息。因此,承包人应该采取行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