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结婚证要到什么地方 |
释义 | 本文详细介绍了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首先,双方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接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 法律分析 办结婚证需要到什么地方? 1. 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所需的证件,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语 办结婚证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需要携带所需的证件,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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