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定金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给付定金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成立。 一、定金一般不能超过多少 合同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超过的部分不会产生定金的效力。并且如果当事人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合同中约定的数额的,对方接受的,视为变更定金数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二、买房中途可以退房退定金吗 买房后想退房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具有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如卖方违约等情形,缴纳的定金应当退还。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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