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成立要件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 (2)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而流动经营。 2、主体不同 (1)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是同一人,都必须是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3、组织架构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 (2)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4、法律地位不同 (1)个体工商户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5、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 (2)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税务部门不作要求的,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