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否需要赔偿 1、行为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造成财产损失的,是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的。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犯罪方式,律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 3、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1)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 (2)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或者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