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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停工留薪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不能,停工留薪期,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手指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乘负伤前的本人月工资;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3个月的上年度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停工留薪期内,每天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20元/天);
    4、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还有外省市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样,上海是150元/天);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劳动能力鉴定费;
    7、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8、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二、超过60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又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劳动关系处理。
    2、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缴费年限不够,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补缴社保费就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再就业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劳务关系处理。
    三、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转正吗
    不能转正。劳务派遣合同是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被派遣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律对于被派遣者在用工人单位转正亦无相关的规定。被派遣者如果想留在用人单位工作,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通过试用期后方可转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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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4: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