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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债权执行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债权债务是可以公证的。想要公证的当事人需要携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以及申请公证的文书等材料,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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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