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专利是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专利需经国家专利机关审查批准授予专利权才成为专利,商业秘密不需审查。 (3)专利受《专利法》的保护,商业秘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4)专利技术对社会公众公开,任何人都可接触查阅;商业秘密对社会公众保密.公众无权知悉其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