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快到期换证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居住证到期办理换证手续的资料包括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本市合法居住证明;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申请表。 一、居住地是户口所在地吗 居住地是否为户口所在地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民一直都是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没有因为工作或者学习原因而离开的,则居住地就是户口所在地; 2、如果公民已经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上的,这个时候居住地就不是户口所在地; 3、实际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一、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如下: 1、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居住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连续就读。 二、办理居住证的法律意义包括: 1、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参加中高考; 2、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3、享受法律援助; 4、参加社保; 5、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和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 7、办理出入境证件、换补领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8、办驾驶证、机动车登记; 9、办理生育服务证; 10、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 11、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二,居住地是否户口所在地需视情况而定。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和相关材料的出具人要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果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骗领的居住证也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人的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所以还是以你们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回复为准。 三、房产证借给别人能办居住证吗 房子已经办了居住证了,还可以给别人办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是没有限制每个房产证的个数的,公民只要满足居住证条件,并提供在该住所居住的有效资料,就可以到当地居住证办理部门申请办理居住证。 办居住证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1、在当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取得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 2、在当地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普通高等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并接受全日制的就读)。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条件1符合条件应该是可以办理的。 3、在当地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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