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后能否卖掉? |
释义 | 房产赠与后,受赠人可以随时卖房,但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可撤销赠与。赠与房产需办理过户手续,包括签订赠与书、缴纳税费、办理赠与公证和产权转移登记。如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但已签订赠与合同并交付产权证原件给受赠人,也可认定赠与成立。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和第六百五十九条。 法律分析 一、房产赠与后几年可以卖 1、房产赠与后,只要办理了过户登记,随时可以卖。产权关系转移完成时,受赠人即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可以自由的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房产证过户程序怎么办 1、正是因为赠与房屋是以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所以很多人都很关注赠与房屋过户的程序,通常来说想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登记,首先你得准备一下资料: (1)权利人双方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赠与公证书; (6)契税票据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7)测绘结果通知书。 2、准备好相关资料后,接下来就是开展房屋赠与登记的程序的工作,一般包括以下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签订赠与书。 (2)携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已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结语 房产赠与后几年可以卖,只要办理过户登记,产权关系转移完成后,受赠人即享有房屋所有权,可以自由处分财产。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房产证过户程序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赠与公证书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如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已订立书面赠与合同且交付了房屋产权证原件,也应认定赠与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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