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留下的财产离婚后怎样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一般是有权利分割父母留下的财产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般处理原则有什么 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离婚可以分割的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哪些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如下: 1、离婚。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约定。通过约定改变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变更夫妻财产各自所有制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制; 3、继承。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继承; 4、夫或妻一方实施了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是: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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