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无正当理由说明你受到了不可抗拒因素,而事先不请假、不调休就不到企业上班的行为,一般满一天就算旷工,有的企业半天就算了,依据的是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连续旷工15天就可除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