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遗产继承需要什么费用? |
释义 | 遗产继承房产需要缴纳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含100)累进计费率是5‰,101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2.5‰,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累进计费率是1.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一、房屋遗产继承程序一般有以下的4个: 1、办理房屋继承手续的,需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再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3、接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遗产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活着时,其财产不是遗产。 2.遗产是公民个人的财产。公民个人财产包括公民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也包括公民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应属该公民所有的份额。 3.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非法侵占的国家的、集体的或者其他公民的财产,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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