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设立分公司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有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批准,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核实申请材料实质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通知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驳回申请的决定; 3、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