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犯罪嫌凝人随身物品在法院宣判后能取回吗
释义
    犯罪嫌疑人随身物品在法院宣判后只要物品确保与案件无关的是可以取回的。
    按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所携带的物品,在收监时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犯罪嫌疑人收监后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所携带的物品。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违禁品予以没收。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一、拘留所可以带什么东西
    拘留所可以携带生活必需品.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拘留所民警应当与被拘留人当面清点、核对后填写被拘留人暂存物品、现金收据(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执,一份连同物品、现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现金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
    发现被拘留人携带违禁品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拘留所应当填写被拘留人违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单(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决定机关各一份),由送拘人员、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签名确认,经拘留所领导批准后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
    二、看守所通知你存钱拿去还能进去吗
    会通知的。家属存钱看守所开具三联单,其中一联就交给人犯,上面有家属的签字。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