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根本违约情形 |
释义 | 开发商根本违约的情形有: (1)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到了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交房或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3)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通过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无法交房。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4)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买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 一、商品房退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法定的可以商品房退房的情况: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9、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10、开发商把房子抵押。 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退房 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四、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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