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有财产抵押必须得到所有共有人同意,否则无效。如有证据证明共有人知情但未提出异议,则抵押有效。如果财产是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共同共有人若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则该抵押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在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时未征得共有人同意,原则上,抵押是无效的。然而,如果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抵押的情况,而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抵押就视为有效。《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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