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院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的内容有: 1、患者的病情、诊疗的具体计划方案应当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家属;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各自的利弊,以及选择某种治疗方式的理由; 2、与患者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患者应当配合医院; 3、对于患者或患者家属的咨询,医院方应当如实回答; 4、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可以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措施; 5、医院应当向患者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药品的保存方法、避免误服和副作用等; 6、告知患者出院后的院外治疗方案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复诊时间和所需要的携带的一系列资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