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年不回家不可以自动离婚。 三年不回家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夫妻两地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还是需要夫妻两人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来离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的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婚后通过特殊约定或者赠与等方式,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后,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