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影响的,之前欠的债属于婚前债务。夫妻之间婚前欠款,婚后应当偿还,不因形成夫妻关系而直接混同。夫妻双方在婚前产生的债权债关系,并不因为双方形成婚姻关系而终止,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在结婚之前都会有个人的私生活在这中间还包括了各自的债务,由于债务是在这之前就已经形成的,所以在婚后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婚前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