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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资有最低标准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 试用期 的员工确定 工资 水平,而应达到 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所谓 最低工资 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支付的足以维持员工及其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劳动合同 仅约定试用期或者 劳动合同期限 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不管试用期之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法律客观: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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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