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理赔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理赔的时间限制是有规定的。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之日起,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履行给付义务。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核定,则应当在核定不能的原因消除后十五日内核定。但是,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自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之日起,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履行给付义务。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核定,则应当在核定不能的原因消除后十五日内核定。但是,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间履行给付债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在收到要求后合理期间内履行。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后,应当在规定的十五日内作出核定并给付保险金。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核定,则需要在核定不能的原因消除后十五日内核定。这个规定是保护受保险人利益的重要措施,避免保险公司拖延理赔时间,影响受保险人的权益。同时,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则该约定将会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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