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变更招标公告时间规定是: 1、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 2、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应不少于3日; 3、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