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举报灰尘污染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怎么举报灰尘污染 举报环境污染有两种渠道: 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 2、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时需要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抄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还需要跟接线员确认举报污染袭信息,索要接收照片的电子邮箱或告诉接线员可以登录指定网络地址查看。 二、水污染问题的受诉部门 1、工业生产废水引起的污染应向环保部门举报。 2、造成渔业水体污染,发生死鱼、死蚌等水产养殖物死亡事故应向渔政部门举报。 3、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如船舶航行中排放的污水及漏油问题应向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举报。 4、因化肥和农药使用不当,造成水体的污染应向农业部门举报。 5、洗车业污水应向市交通运管部门,城管部门举报。 6、河道飘浮物城区外河水利部门应向城区内河城建部门举报。 7、饭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档、茶馆、宾馆、旅店和招待所等产生的污水应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 8、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规划及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入河,排污管网破裂引起的污染应向市建设局,市水务集团举报。 三、大气污染问题的受诉部门 1、工业企业生产废气引起的污染应向环保部门举报。 2、地方乡镇村民的烧废电线、废橡胶、小熔炼、熔锡而引起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应向各乡镇人民政府,环保部门举报。 3、在用汽车排气污染问题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4、秸杆焚烧问题,田畈中焚烧稻草、麦杆等应向农业部门举报。 5、饭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档、茶馆、宾馆、旅店和招待所等产生的油烟、异味应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 6、煤气、管线泄漏污染,倾倒液化气残液应向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城建部门举报。 7、建筑施工造成扬尘污染,房屋拆迁、土地平整中废料装载引起的扬尘等应向建筑管理部门,城管部门举报。 8、露天焚烧废弃物、垃圾应向环卫所,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举报。 四、固废及其它污染问题的受诉部门 1、工业企业生产固废引起的污染投诉应向环保部门举报。 2、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粪便清运处置,如垃圾清理、废电池回收及化粪池满溢的应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3、交通车辆装载化学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肇事,造成有毒污染物泄漏事故应向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环保部门举报。 4、饭店、酒店、快餐店、夜排档、茶馆、宾馆、旅店和招待所等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 (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六)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 (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 (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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