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满18岁的人被父母私自查看手机信息算侵犯隐私权。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父母侵犯孩子隐私权怎么办 当父母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孩子主动与父母沟通,说明他们的这一行为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同时也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相信父母会理解、尊重。如果父母固执己见的话,可以求助于学校老师,甚至有关部门帮助协商解决。父母理解和关心孩子应该与孩子沟通,而不是通过偷看孩子的信件和别的侵犯隐私的方式来掌握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犯。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孩子的个性是独立的。孩子的信件、手机和电脑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家长也要尊重孩子的隐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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