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如何举证证明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如何举证证明 1、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举证证明如下: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等等,没有工作单位的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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