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有多少份法官的判决书? |
释义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后,会出具三份判决书,一份是给原告的,另一份是给被告的,第三份是留档。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有几份判决书 法院判决离婚后,民事判决书的份数是根据当事人和第三人人数来确定的。一般就是给当事人二份,当事人和代理人各自一份,第三人一份,法院自己留上一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离婚的案件进行审理后,会给出三分判决书,一份是给原告,另外一份就是给被告,第三份就是法院自己留的。 二、离婚案件法院起诉流程 诉讼的程序包括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由民事庭进行审理、向另一方发出传票、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最终通过开庭作出判决等以上阶段。具体如下:第一阶段是,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一居住地的,则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第二阶段是,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第三阶段是,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第四阶段是,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会通知你到庭参诉。第五个阶段是,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第六个阶段,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离婚诉讼立案条件有什么 离婚诉讼立案条件有: 1、原告应该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必须是夫妻一方本人; 2、要有明确的被告。离婚案件中,被告只能是夫妻一方,不能是第三人。因此,如果离婚案件中的婚外情导致离婚,如果主张过错损害赔偿,第三方不能列入被告; 3、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具体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起诉被告履行一定义务,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损害赔偿等; 4、属被诉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是立案中最困难的部分,首先要知道,离婚案件由一审法院管辖,不能向中级法院立案。第二,离婚案件,通常是原告就是被告原则,即被告住在哪里,就去哪里起诉。被告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起诉材料应提交三份起诉书、结婚证复印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和证明管辖权的证据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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