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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如下:1、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婚龄的,不得结婚。2、和登记结婚的另一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禁止结婚。3、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不能为其办理结婚手续。4、已经有配偶的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要进行登记结婚的人,不能结婚。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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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3: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