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司法部统一部署,于9月8日始对全省已许可的20个专业分类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重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1159名司法鉴定人和127个司法鉴定机构予以登记,编入《广东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并在2005年9月28日的《南方日报》A7-A9版公告,以方便司法机关、公民和组织自2005年10月1日起选用。 【法律依据】: 《广东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第一条 严格准入条件,起点高、严把关,初步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鉴定人队伍。所有鉴定人都大专以上学历,硕士、博士占1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占31.2%,还有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数十名,个别鉴定人是我国文书鉴定、枪弹痕迹鉴定有关方法、技术的发明者。 第二条 部分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比较先进,一批检测实验室取得了国家的认证,初步形成了一批有广东特色的较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如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广东太太法医物证鉴定所等的仪器设备齐全先进,后者的检测实验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类鉴定在国内法医鉴定领域中处于前列地位;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中心)拥有省内最大的法医临床、法医病理专业的专职法医群体,该所的文书司法鉴定已成为国内权威之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