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别恶劣情节指的是:一、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二、死亡6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三、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力赔偿60万元以上。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具备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特别恶劣情节是指以下情况: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有特别恶劣情节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有哪些?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严重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酒驾、超速驾驶、闯红灯、逆行、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规变道、占用对向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等。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也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和规定。酒驾会导致驾驶者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超速驾驶会减少驾驶者对紧急情况的反应时间,增加刹车距离,易造成事故;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则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严重违法行为应严肃查处,以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 结语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特别恶劣情节,不仅指造成多人死亡或重伤,负事故责任明确且无力赔偿的情况,还包括严重违法行为如酒驾、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也违反了相关法规。对于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案件,应严肃查处,以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