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生育险登记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武汉生育保险网上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 的网上社保办事大厅点击单位办事或个人办事。 1、单位经办人员点击单位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单位网上业务, 点击单位业务办理,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2、职工本人点击个人办事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个人网上业务,点击生育就医登记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 3、单位经办人员或参保职工本人录入信息后填写手机号码,系统进行验证并绑定。 4、上传参保人结婚证扫描件,确认提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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