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难产假多少天 |
释义 | 一、浙江难产假多少天 “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流产假期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原规定中,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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