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贵州省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释义
    《贵州省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为了加强贵州省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从事高层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鼓励各单位开展促进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的新工艺、新技术科研活动,提高贵州省高层建筑的建造能力和水平。
    一、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当通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现场检查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1.施工用电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
    2.深基坑开挖至2米前;
    3.施工高度至离最低室外地面一个楼层高度时;
    4.施工中每上升十层时;
    5.结构转换层浇筑混凝土前;
    6.结构封顶、外装饰装修开始前;
    7.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准备使用或拆除前。
    二、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监理企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本监理企业之外的工作;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当具有建筑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经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并具有两栋高层建筑结构的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
    3.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城市的在建项目的监理任务。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城市担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三栋高层建筑,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m2。监理工程师已兼任其他工作的,应如实向建设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并限期脱离所兼任的工作。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高层建筑项目任职。
    法律依据:《贵州省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高层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以及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中的高层建筑是指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超过28m的房屋建筑(单层房屋建筑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9: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