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车再撞死人,是否可判处死刑? |
释义 | 醉驾无证撞死人不能判死刑,最高刑罚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最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逃逸或有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证驾驶者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醉驾撞死人属于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醉驾又无证撞死人能判死刑吗 1、行为人无证、醉酒驾驶,撞死人的,不能被判死刑。因为前述行为人已成立交通肇事罪,但最高只能对行为人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前述行为人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驾撞死人判几年 1、醉驾撞死人,最轻的就是交通肇事罪。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果无证驾驶者,可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处。 (1)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醉酒驾车撞死人,不仅是赔钱的问题,还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属于情节严重,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应该如何定罪与量刑? 醉酒驾车致人死亡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与量刑。根据我国刑法,醉酒驾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如果导致他人死亡,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行为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量刑方面,应当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在量刑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刑和量刑准则,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此外,还应加强对醉酒驾车的打击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以减少这类悲剧的发生。 结语 醉驾无证撞死人的刑罚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定罪与量刑。根据相关法律,醉酒驾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如果导致他人死亡,还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时需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行为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量刑时应考虑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等综合因素。刑罚应公正合理,同时应加强对醉酒驾车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以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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