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门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
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江门市人力社保局的规定,从2014年开始实施的江门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在城镇的参保夫妇中,只有已经缴纳社保满1年的夫妇才有资格申请生育津贴。每对夫妻仅首次生育或再生育一胎时可获得5000元人民币的补贴,此项福利在多数城市中都普遍存在,是一种政府为了鼓励生育而提供的奖励措施。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本市户籍的夫妇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提供居住证明,证明在当地居住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在申请生育津贴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赋税证明等。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不同城市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具体政策可能会存在差异,如果有相关需求,应当及时向当地的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62条 社会保险基金应当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支出管理、投资经营、风险补偿和其他用途,不得挪作他用。此条规定,生育津贴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