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售同权租住面积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租售同权租住面积的有关规定有: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一、部队经济适用房清查是什么意思? 1、军队单位和地方的土地利用军事合作建房,由当地房地产建设招标和委托销售的公司,在符合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办法后,确定同类型房屋价格的,报总后勤部备案。 2、征地和建设,比照城市有很多,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个人住房的数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军事目标为销售保障性住房,包括土地估价,对地方单位的原则,实行市场价格实行准入制度。 3、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军人,离休干部,一律实行全面的成本价,并支付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估值的是按照该地区的有关规定确定面积的地方人民政府。 4、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5、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办理房产不动产登记需要多少钱 (一)房产登记费:住宅、车库:80元/套,非住宅550元/幢(层、套、间); (二)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三)土地交易费:非住宅1.25元/平方米(按土地面积); (四)如符合相关减免政策,按规定执行; (五)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六)允许减免依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2、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3、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三、公租房可以买吗 公租房租赁期限为3~5年 要优化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通道,通过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筹措符合限定套型面积标准的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方面,各地要对公租房信息公开,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方便群众申请。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合同期满后将重新认定住房保障资格。 公租房承租对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为3~5年)后,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选择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也可继续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予以腾退,不得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的商业用房、商品住房,将由产权人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出售或出租。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 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房地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到期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出售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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