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和收条的区别是: 1、用途不同,借据用于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证明双方有借款的法律关系;收据用于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付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2、诉讼证明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借条更容易识别和识别借款事实;收据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等; 3、出具人和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借据持有人:履行支付贷款义务;到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借据出具人:有义务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收据持有人:已向收据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据出具人:收到收据持有人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而言,收据促进了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4、诉讼时效不同,借据:还款日期注明的,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3年。如未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贷款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收据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双方经审查无债权债务关系的,不涉及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