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场地租赁证明要怎么开 |
释义 | 本文提供了一份场地租赁证明,其中包括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租赁期限、公司名称、居委会经办人电话等信息。同时,提醒了租户在租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如租金、费用支付、物业管理等。最后,提供了如何支付场地出租物业税的相关信息。 法律分析 一、关于场地租赁证明的开具: 兹证明业主【姓名】位于【租赁房屋详细地址】的房屋,已由【公司名称】租赁作为办公场地,租期自2010年11月30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居委会: 经办人: 电话: 二、办公场地租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 (二)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三)应当事先明确物业管理费用、内容以及支付方式。 (四)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五)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三、应该如何支付场地出租物业税 按租赁前剩余价值的1.2%计征房地产税的,按租金的12%计算应交房地产税,扣除已缴纳的税款,即实际应交的税款。只要是租税,就要改变征税方式(从租税到征税),不要说以前的从价税就不再征收了。 房地产剩余价值是指从一定比例(10-30%)中扣除原价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90-02-24)\t第二十条\t有下列情况之一,使租赁经营合同无法履行时,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 (二)由于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善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年度经营目标; (三)由于一方违约; (四)由于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出现。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90-02-24)\t第十八条\t租赁经营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标的; (二)租赁经营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限; (三)租赁期内经营总目标及年度经营目标; (四)租金数额、交付期限及计算办法; (五)承租方的收益及企业各项基金的分配比例; (六)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 (七)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担保的形式和要求;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及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十)违约责任; (十一)租赁期满后资产返还和验收; (十二)租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十三条\t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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