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有效方式 |
释义 | 受遗赠人接受赠与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为效力前提,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对于未成年而言,以法定代理规则确定效力。 首先,遗赠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作的法律行为。因此,遗赠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仅凭遗赠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便可成立, 并于遗赠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接受遗赠的时间性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再次,未成年接受遗赠的规定: 第一,,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根据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有部分行为能力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既可以由他们的父母、监护人代为行使,也可以在征得父母、监护人同意后自己去行使。根据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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