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子女抚养权的争取要证明己方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符合法定优先考虑要件: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