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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工作了两个月,突然离开了,因为资格不够,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释义
    一般无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工作了两个月,突然让我离开,因为资历不够,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资历不够,我工作了两个月,突然让我离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若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若是因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过错行为,导致劳动者离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我想问一下我去工作,但是工作地点没有签合同,我可以随时离开
    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后,应当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则没有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并结合实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我想问一下,我11月1日做的日结,签了合同工作到两个月,但是里面太坑了,不想拿工资
    如果签订的合同里面有约定相关的薪酬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先和用工单位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我想问一下,我12月份因为公司的财务原因离职了,因为没有减员,继续给我交了两个月的社保。现在我被要求退还两个月的社保金额2215.39,但是我在工作的时候,社保每个月只交322元。我该怎么办?
    一、社保问题。1、因为目前社保未实行全国流转,如果你在职期间交了社保金,辞职后按规定可以提取个人缴交部分,但公司缴交部分不可以提取。2、如果公司按月在你工资里扣除保费,那么你离职后,公司得按扣除金额全数退还给你,否则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投诉,也可以凭劳动关系合同或协议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最具法律效力的。3、公司与你签订退款合同也没有关系,只要你领到如数金额就行。二、公积金问题。1、建议你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清楚,公司是否给所有员工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如果只给部分员工办理,你要查清楚哪部分享有这个福利待遇,哪部分不能享受这个福利待遇,你自己是否属于享受行列。2、如果公司给所有员工都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或你属于享受福利待遇行列,你离职后当然应该拿自己应得的金额。如果公司不讲道理,你可以悄悄找齐公司有关文件或资料,再慢慢跟公司讲理,再不给的话,你完全可以按照有关条款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也可以向当地总工会投诉。祝你顺利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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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