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立遗嘱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老年人的立遗嘱权: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不是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继承财产 不是法定继承人,经自然人遗嘱指定的,可以继承财产。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既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生前立遗嘱怎么写 生前立遗嘱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对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三、写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的有效写法如下两点: 1、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具体作用如下五点: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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