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直诉案件是没有经过 逮捕 程序而对 犯罪嫌疑人 采取 取保候审 或 监视居住 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移送起诉是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査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査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 证据 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 罪名 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 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 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