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弊端有哪些? |
释义 | 1、对出租人的风险 (1)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按规定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2)出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果造成承租人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遭受损失的,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对承租人的风险 (1)承租人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亦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未登记备案的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针对同一房屋上存在数个租赁合同,承租权将由已登记备案合同的承租人取得; (3)未登记备案将会进一步制约相关手续的办理。 一、什么叫做承租权转让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 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转租房屋材料需要哪些 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二)房屋转租合同; (三)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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