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市医保报销政策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南昌市医保报销政策怎么规定的 1、一级医疗机构80%; 2、二级医疗机构70%; 3、三级医疗机构60%; 4、因病情需要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可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外的按60%比例报销; 5、擅自转诊不予报销。 二、不能报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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