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赌博是否涉嫌网络诈骗? |
释义 | 网络赌博构成赌博罪,包括建立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提供资金帮助等,赌资应予追缴和没收,但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和正常收费的娱乐场所不属于赌博。 法律分析 不算。但网络赌博会构成赌博罪。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拓展延伸 网络赌博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 网络赌博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到对网络赌博行为的违法性认定以及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网络赌博被视为非法行为,因为它涉及赌博活动的组织和参与,违反了相关的赌博法律。对于网络赌博参与者,可能面临罚款、刑事指控甚至监禁的法律责任。此外,相关法律规定还可能包括对网络赌博网站的封禁、资金冻结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各国的法律对网络赌博的认定和处罚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网络赌博活动时,应该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并遵守。 结语 网络赌博行为涉及赌博罪,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为其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并提供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赌博犯罪中的赌资应予追缴,相关赌具、违法所得以及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予没收。对于以娱乐为目的、少量财物输赢的活动以及正常收费的娱乐场所经营行为,不以赌博论处。网络赌博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法律规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参与者可能面临罚款、刑事指控甚至监禁等法律制裁。在进行网络赌博活动时,应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并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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