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主要是什么 |
释义 | 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 (三)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公租房什么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2、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4、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二、光山安置房申请条件 1、要求是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 危房困难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户只拥有一处住房,在辖区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 2、现居住的房屋系申请人且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5、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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