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未缴年费终止失效可以恢复吗? |
释义 | 专利未缴年费终止失效是可以恢复的,具体手续如下: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要缴纳恢复费。 一、申请专利复审理由有什么 对专利局驳回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复审请求书。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书后,应当首先对其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如下: 1、复审请求是否属于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请求; 2、复审请求人是否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复审请求人是否是全部申请人; 3、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是否符合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期限不符合规定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4、复审请求人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和第九十三条规定缴纳复审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在有恢复权利请求的情况下,该请求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以及第九十三条有关请求恢复权利的规定; 5、复审请求书是否符合标准表格规定的格式; 6、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的,是否提交了委托书和写明了委托权限。 二、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缴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缴费方法,如下: (一)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和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二)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三)通过邮局汇付的,请寄某某市某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并应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四)通过银行汇付的,请寄交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五)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事由栏中同时发至专利局。 (六)应正确填写申请号9位阿拉伯数字,小数点不需填写。 (七)每一申请案的费用应单独汇款,不得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的费用在一个单据中汇出。 (八)费用名称可以使用下列简称: 1、申请费――申; 2、优先权要求费――优; 3、申请附加费――附加 4、专利登记费――登; 5、印花税――印; 6、年费――年 7、滞纳金――滞; 8、复审费――复审; 9、中止程序请求费――中止 10、检索费――实检; 11、延长期限请求费――延; 12、恢复权利请求费――恢 13、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 14、著录事项变更费――变更; 15、强制许可请求费――强许 15、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强裁 (九)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缴费手续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汇款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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