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作为被告不到庭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如果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据程序进行审理,最后作出缺席审判。如果对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庭,如遭受不可抗力的,可以允许不出庭,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自己对是否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书面意见。最终法庭通过综合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