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
释义 | 以下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当事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结婚后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要退吗 结婚后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是否要退,需要根据情况来定。法定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如果订婚男方不要女方,可以要求退彩礼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方请求返还彩礼,且人民法院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准许。 三、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彩礼钱吗 夫妻离婚男方可以要彩礼钱。当事人请求返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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